CSS 網頁排版的 一至性
隨著HTML的成長跟著也滿足網頁設計要求,HTML獲得了很多顯示的功能。隨著這些功能的增加外來定義樣式的語言越來越沒有意義了。1990年代初HTML被發明開始,樣式表就以各種形式出現,不同的瀏覽器結合了它們各自的樣式語言,讀者可以使用這些樣式語言來調節網頁的顯示方式。...
簡化檔案結構、檔案結構更加靈活、檔案可讀性加強、作者與讀者可以決定檔案的顯示,並且HTML檔案本身的範圍變小,結構簡單。CSS 決定檔案的字型、排版、顏色等顯示特性。讀者可以在他的瀏覽器內設立一個CSS檔案。這個CSS檔案可以用在所有的HTML檔案上。CSS由多組「規則」組成。每個規則由「選擇器」(selector)、「屬性」(property)和「值」(value)組成。一個用於結構化文件(如HTML文件或XML應用)添加樣式(字型、間距和顏色等)的程式化語言;由W3C定義和維護。目前最新版本是CSS2.1,為W3C的推薦標準。CSS3現在已被大部分瀏覽器支援,而下一版的CSS4仍在開發過程中。 一開始樣式表是給讀者用的,最初的HTML版本只含有很少的顯示屬性,讀者來決定網頁應該怎樣被顯示。在 1994 年哈坤·利提出了CSS的最初建議。伯特·波斯(Bert Bos)當時正在設計一個叫做「Argo」的瀏覽器,他們決定一起合作設計CSS。 CSS使作者可以將這些資訊中的大部分隔離出來,簡化HTML檔案,這些資訊被放在一個輔助的,用CSS語言寫的檔案中。HTML檔案中只包含結構和內容的資訊,CSS檔案中只包含樣式的資訊。在CSS出現前,假如作者要確定H2標題的顏色、字形、大小或其他顯示特徵的話,他要使用HTML中的font或其他樣式指令,光H2不夠,因為H2只是一個結構指令。假如一個標題要用斜體字、紅色的字元、白色的底色的話,作者要這樣寫: <H2><font color="red" bgcolor="white"><i>使用CSS</i></font></H2> CSS樣式資訊可以包含在一個附件中或包含在HTML檔案內。讀者可以使用多個樣式表,在重複的情況下他可以選擇其中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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